百慕大金融管理局近日發布了一份關于數字貨幣業務和初始代幣發行(ICOs)的條例草案的咨詢文件。據國家安全部長Wayne Caines透露,根據擬議
百慕大金融管理局近日發布了一份關于“數字貨幣業務”和初始代幣發行(ICOs)的條例草案的咨詢文件。據國家安全部長Wayne Caines透露,根據擬議立法,ICO將被視為受限制的商業活動,需要財政部長的同意。被同意進行ICO的公司須提供以下信息:1.進行ICO及發行數字資產的公司情況;2. 與ICO相關的任何產品、服務或其他項目的開發和實施情況,包括完成時間表;3. 通過ICO籌集的目標金額;4.發行的數字資產的權利、功能、特點和可轉讓性;6.所使用的技術,以及技術平臺收集、確認和存儲買方身份信息的能力;7.ICO交易的合規性和審計情況。
Caines表示:“通過成為世界上為數不多的專門監管ICO的國家之一,我們認為,擬議的監管框架將為希望在百慕大進行ICO的公司提供法律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