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包括紙幣和硬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
7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公告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包括紙幣和硬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依法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自公告公布之日起1個月內進行整改。
正視現狀:移動支付給生活帶來便利
豐富的場景、便捷的服務、優惠的活動……不可否認,移動支付給民眾帶來極大的便利,并推動了相關產業的迅速發展。然而,移動支付也給日常生活帶來了另外一種不方便,比如有些商家拒收人民幣現金,只支持移動支付;有些商家規定以現金結賬無法參與活動折扣,引導消費者使用移動支付;還有商家則是以沒有足夠多的現金找零為由,希望消費者想辦法完成移動支付。
眼下有這么一句民間流傳的話:出門的時候,你什么都可以不帶,但是絕不能不帶手機。說的就是“無現金社會”的便捷利好。只要你攜帶了手機,就能實現更加便捷消費。最大好處則是,“無現金交易”能夠很好規避假幣困擾。不使用現金也就不害怕假幣了。
態度明確:拒收現金違背常理和法理
拒收現金不符合常理,更不符合法理。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在支付功能之外,還具有培養財富觀念、傳播文化、維護國家形象等多方面價值。“拒收現金”的做法屬于拒收人民幣情形,是一種違法行為,既損害了人民幣的法定地位,也損害了消費者對支付方式的選擇權。
從現實來看,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就算只有少數人仍然只習慣使用現金支付,這仍會是一個龐大的群體。而我國有2億多老年人,還有很多老人并不會上網,更不會使用移動支付,他們仍然習慣使用現金消費,拒收現金,就把很多老人變成了時代的“數字棄民”,給他們融入社會增加了障礙,給他們的生活帶來很大不便。
合理訴求:公民享有自由選擇的權力
事實上,“無現金社會”本身就是個偽命題,無論科技怎么發達現金都難以消亡。同時,電子支付方式的應用是一個水到渠成的漸進過程,是消費者主動適應和選擇的結果。一方面,還有大量人口不會使用智能手機和電子支付軟件;另一方面,還存在許多不便電子支付的區域以及不習慣電子支付的群體。
整治拒收現金行為,維護消費者使用現金消費的權利,是在保障全體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在維護人民幣的法定地位。當然,徒法不足以自行,需要讓央行的整治公告落到實處,得到有力執行,這就需要各地相關部門加強監管,如要加大排查力度,對于拒收現金的商家予以相應懲治;尤其是有政府公共服務部門也存在拒收現金的現象,公共部門更應起到表率作用,而不能帶頭拒收現金,而監管部門更要勒令違法的公共部門進行及時整改。
微言大義:
@CIAOs吀:經濟是否發達和支付方式沒有直接影響。
@124060:確實是不方便,央行趕緊跟上。
@知道了1000:有了數字貨幣是不是不用印紙幣了?
@Chotsin_哨子:有些醫院只能通過網上預約掛號,這個才真心坑爹。
@一只AJ1:感覺現金用的越來越少了。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編后語:
打造“無現金社會”不能走極端。在“無現金”社會里,應該給現金留下一席之地,等一等那些還沒有享受到互聯網紅利的人。從某種角度來說,正如“沒有什么能夠阻擋,你對自由的向往”一樣,也沒有人可以剝奪他人支付現金的權利。對于電子支付,無論是政府還是市場,都必須遠離“無現金社會”噱頭下的急功近利。進一步說,在法律的范圍內,尊重每個人的選擇,或許才是文明社會的應有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