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山東泰安衛健委通報,該市發現1例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陽性感染人員。感染者江某某,男,38歲,為外地來泰人員,已接種新冠肺炎疫苗3
4月18日,山東泰安衛健委通報,該市發現1例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陽性感染人員。
感染者江某某,男,38歲,為外地來泰人員,已接種新冠肺炎疫苗3劑。
根據初步流調情況,蔣某某于4月16日凌晨步行進入泰安市,當天夜里一直在各地活動,而此后兩天都在下半夜外出活動。
4月16日,凌晨步行進入泰安界內,1時在岱岳區石臘村附近活動,2時在泰山學院附近活動,4時在岱岳區小官莊附近活動,11時在岱岳區望岳園附近活動。
4月17日,4時在泰山區金華商貿城附近活動,9時26分步行沿東岳大街由西向東到達岱廟遙參亭附近,11時在岱廟北廣場附近活動,17時58分步行由遙參亭沿東岳大街自東向西離開。
4月18日,4時50分在泰山區榮療東路與泰山大街交界處南100米路邊被找到。
通報提醒,上述時間、地點與以上初篩陽性人員可能有接觸或軌跡重疊的人員,應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屬村居或社區報備,并進行核酸檢測,積極配合落實相關防控措施。
對隱瞞不報或不落實相關措施造成疫情傳播擴散的,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追責。
關鍵詞: 新冠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