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訊,據外媒報道稱,新加坡政府的稅務機構計劃終止對作為交換媒介的加密貨幣交易收取商品和服務稅(GST)(或增值稅(VAT)。上周五,新加
7月8日訊,據外媒報道稱,新加坡政府的稅務機構計劃終止對作為交換媒介的加密貨幣交易收取商品和服務稅(GST)(或增值稅(VAT)。
上周五,新加坡稅務局(IRAS)公布了一份電子稅務草案,用于處理所謂的“數字支付代幣”,旨在免除處理此類數字資產交易的任何實體的GST義務。
IRAS方面表示,比特幣(BTC)、以太幣(ETH)、萊特幣(LTC)、達世幣(DASH)、門羅幣(XMR)、Zcash(ZEC)和XRP就是數字支付token的例子。
據悉,該草案如果通過立法,將從2020年1月1日起生效。目前, IRAS正在征求加密貨幣業務部門的意見,他們需要在7月26日前作出回應。
(圖片來自:pexels.com)
根據IRAS給出的定義,數字支付token需要具有以下特征:
(a)以單位表示; (b)可互換; (c)不以任何貨幣計價,發行人也不將其與任何貨幣掛鉤; (d)可通過電子方式進行轉移、存儲或交易; (e)被公眾或部分公眾接受為交易媒介,對其作為對價的使用沒有任何實質性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當局的定義,穩定幣并不符合數字支付token的資格。“與美元掛鉤的數字代幣將不具備數字支付代幣的資格,但可能會被列入金融服務清單,” 該機構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