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收入、不同負擔的群體,將享有不同的減稅額度。扣除三險一金后月入2萬的群體,若能享有5000元 月的專項附加抵扣,每月將新增1000元的減
不同收入、不同負擔的群體,將享有不同的減稅額度。扣除“三險一金”后月入2萬的群體,若能享有5000元/月的專項附加抵扣,每月將新增1000元的減稅額度。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正成為街頭巷尾熱議的話題,雖然《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還需通過才能生效。
“很有誠意!”不少人對扣除辦法交口稱贊,6項扣除中有5項為定額扣除,納稅人免于提交過多資料,400元/月-2000元/月不等的扣除額將再減輕居民負擔。
將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普通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6項常見的民生支出,納入個稅允許抵扣,是這次個稅改革的一大亮點。
專項附加扣除后,個稅應納稅起點將明顯高于現行5000元/月的起征點(即基本費用減除標準)。比如有二孩的家庭,每月新增扣除額若達5000元,個稅納稅起點相應提高到1萬元/月。
不同收入、不同負擔的群體,將享有不同的減稅額度。扣除“三險一金”后月入2萬的群體,若能享有5000元/月的專項附加抵扣,每月將新增1000元的減稅額度。
操作起來難嗎?外界對于專項附加扣除后續落地充滿了關切。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權威渠道了解,自然人納稅信息系統正在緊鑼密鼓建設中,納稅人未來通過手機App或者網站可以很方便地進行申報納稅。納稅人提交的資料是否真實,通過跨部門間信息交換可以確認。
當然,圍繞方案本身也有爭議。定額扣除的標準簡單清晰,但難以照顧多樣化的現實情況。扣除標準是否能繼續提高,能否引入家庭綜合納稅機制等,也是外界關注的焦點。
納稅起點明顯提高10月20日,財政部公開《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為15天。
其中,子女教育、繼續教育、普通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為定額扣除,扣除額度分別為1000元/月、400元/月或3600元/年、1000元/月、1200元/月或1000元/月或800元/月、2000元/月(個稅改為按年綜合納稅,全年抵扣額度=月度額度×12)。
大病醫療抵扣為據實抵扣,個人負擔醫藥費用支出部分超過15000/年的(為大病醫療支出),按照6萬元/年的上限據實扣除,需要留存醫療服務收費相關票據。
10月22日,安永稅務服務合伙人卜新華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除了大病醫療支出,其他幾項都將采用定額扣除的方法,將大大減輕企業和個人提供相關材料的負擔。這次專項附加扣除的設計,主要遵循了便利征管的原則,在公平與效率之間主要考慮了效率。
“超出我的預期!像子女教育的專項附加扣除力度很大。以2016年居民扣除社保后人均稅前工資收入62412元測算,子女教育支出定額標準為每個子女每年1.2萬元,相當于人均工資水平的19.2%,而美國、加拿大等發達國家此類扣除額度占社會平均工資的比例為5%-15%。”10月20日,西南財經大學經濟與管理研究院院長甘犁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根據不同實際負擔狀況,專項附加扣除額度差異較大。如果沒有相應支出的,享受到的專項抵扣為0。假設納稅人有三個適齡孩子的教育支出、父母贍養支出、首套房房貸支出,同時還在攻讀在職MBA,四項抵扣加總可達6400元/月,這樣納稅人扣除“三險一金”后應納稅起點為11400元/月。
負擔不同,減稅不同對于上有老、下有小,還有房貸或房租壓力的青壯年人群,將迎來一波新的減稅利好。
新修訂的個稅法分兩步走,第一步,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為“過渡期”,起征點從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6萬元/年),并適用新稅率;從2019年1月1日起,除了享有“過渡期”政策,6項專項附加扣除將正式落地。
以現年36歲的張先生為例,他上有年滿60歲的父母,下有兩名年滿3歲的孩子,同時還背負首套房房貸,將能享有共計5000元/月的專項附加扣除。假定扣除完“三險一金”后,張先生月入2萬元,扣除5000元/月起征點,扣除5000元/月專項附加扣除,他每月應納稅額為590元。
也就是說,隨著5000元/月起征點的落地,張先生現在已經享受到每月1530元的減稅額度;到2019年1月1日之后,張先生每月的減稅額度將再增加1000元。
“引入專項附加扣除后,減稅向中等收入階層傾斜,他們的減稅幅度更大,這對于培養壯大中等收入群體是有好處的。”10月20日,有接近決策層的專家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測算發現,相較起征點5000元/月而言,引入專項附加扣除后,部分中等收入階層的減稅幅度隨之擴大。如扣除“三險一金”后月收入在1萬-3萬元的群體,若專項附加扣除額度為3000元/月,每月將新增減稅230-600元不等,稅負再降79%-17%不等;若專項附加扣除額度達到5000元/月,每月新增減稅額度為290-1000元不等,稅負再降100%-28%不等。
盡可能真實充分扣除圍繞專項附加扣除的討論很多:如子女教育允許每個子女每年1.2萬元的標準定額扣除,但贍養2個及以上老人的支出,并不能按老人人數加倍扣除;對月收入不及5000元應稅標準的群體而言,大病醫療支出專項附加并不能讓他們享受到;以及博士階段學位教育、MBA等繼續教育,是否應納入抵扣等。
定額扣除的機制簡單透明,也意味著對個體差異情況照顧不夠。
卜新華建議,可適當提高房價較高城市的住房租金和住房貸款利息扣除額。在贍養老人支出方面,意見稿要求只能扣除贍養父母支出,不能扣除納稅人配偶父母的贍養支出,可以考慮允許扣除另一方父母的贍養支出。“不過,類似問題在以后實行家庭綜合申報能得到解決。”
“方案不可能十全十美,6項專項中有5項選擇定額扣除,而不是據實扣除,是不想給納稅人增加太多負擔,避免提交的資料或信息太多。”上述接近決策層的專家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按照暫行辦法規定,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并非一成不變,將隨著教育、住房、醫療等民生支出變化情況適時調整。
具體操作上如何實現也是外界關注的焦點。“定額扣除很好操作,不需要發票,比如子女教育填報子女學籍號就能實現。這次辦法體現出對納稅人的充分信任,納稅人主動填報信息,稅務機關通過跨部門信息比對加以確認,這對自然人涉稅信息庫提出更高的要求。”10月20日,曾經擔任湖北地稅局局長、現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的許建國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