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目前,全國已有多個省份陸續召開會議,落實國務院精神,確保社保征管主體轉變工作平穩過渡,確保企業負擔總體不增加。有地方稅務系統人
導讀
目前,全國已有多個省份陸續召開會議,落實國務院精神,確保社保征管主體轉變工作平穩過渡,確保企業負擔總體不增加。有地方稅務系統人士建議,可執行階段性降低費率方案,或按企業稅收貢獻設計比例減免社保費率。
以前是“跑冒滴漏”,現在是“顆粒歸倉”。
這是國家稅務總局常州市稅務局的一位人士對“社保轉稅”的理解。他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社保轉稅后,從地方角度看,可能沒有太多的辦法來降低企業必須的成本。”
根據《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從2019 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即社保轉稅。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目前各地稅務系統的社保處已在試運行,專門處理社保征管主體銜接等問題。
根據9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在社保征收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現有征收政策不變,同時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目前,全國已有多個省份陸續召開會議,落實國務院精神,確保社保征管主體轉變工作平穩過渡。
記者獲悉,這一工作在江蘇已完成。江蘇省從2000年7月1日起就已明確社保改由地稅部門征收,明確了基本流程,在商業銀行設立社會保險費待解戶,專門用于社保的征繳和匯解,劃入財政部門設立的社保基金財政專戶,并規定各級政府可從社保年度征收計劃中的0.6%-0.8%用于地稅部門征繳費用。
另一方面,面對“社保轉稅”可能帶來的用人成本變化,企業也主動通過制訂社保籌劃方案來進行應對。
稅務部門征管能力更強
2018年8月底,常州一家企業被法院裁定要繳納社保。
從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的采訪調研看,該企業社保之前由人社部門征管,法院之所以支持,其本質是強調國地稅體制改革后職能的連續性和有效性,也就是說法院認定新成立的常州稅務局同樣具備此前地稅和國稅的功能。
根據協商,該企業最終的完善方式是等員工退休時逐一進行一次性繳清。盡管該企業因主要負責人的經營不善導致破產清算,但可變賣資產完全可實現債務等支出的平衡。
原本社保由人社部門執行委托稅務征收,改革后則征收改為稅務。社保的繳納主要是基數核定和征收,而職工人數和工資總額是關鍵。改革之前,這兩個數據都是由企業向人社部門主動申報,也就是人社部門按照人頭實施征管,企業可能存在少報現象。但轉由稅務來實施后,因為企業要繳納所得稅,稅務部門就掌握了企業比較真實的員工人數和工資總額。
過去企業的社保,分具體情況由當地人社部門或原地稅征管。從全國31個省份的社保繳費看,由人社或原地稅征管的大約各占50%。
在實踐中,大多數地方是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或最低工資標準來核定。考慮到現實的成本壓力,形成了一部分企業員工不交保險,一部分企業員工按照低基數交,完全按照員工工資總額為基數交社保的企業并不多。
根據2018年《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社保繳費基數不合規企業占比73%,其中31.7%的企業按照最低標準繳費。
有稅務師告訴記者,一家經營火鍋生意的企業,約有50位員工,其凈利潤近300萬元/年,但只有20%的員工按照最低基數繳納社保。如果要完全合規,所有員工全部足額交五險一金,企業成本增加約150萬元/年。
多個地方政府的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為了招商引資,各地政府有時會放松對社保繳費的監管和執行。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鄭春榮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國地稅合并后,稅務部門執行國稅的垂直管理模式,征管力度得到空前強化。而依據有關征管法,稅務部門的理念是,“依法征收、應收盡收、應繳盡繳”。
勞動密集型企業主動應對
從現有的改革和實踐看,要求企業全員繳納、全員足額繳納已是定局。
2010年-2011年期間,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曾跟隨某調研組針對“企業員工是否自愿繳納社保”進行調研。調研對象是以社保由人社部門征管的企業,結果顯示,一方面職工個人繳納后對直接經濟所得侵蝕較大,主觀上不積極;另一方面企業則更多傾向于不繳或少繳,以減少成本支出。
按規定,社保包含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從江蘇的情況看,如果足額繳納,以最為主要的基本保險和醫療保險看,兩項合計參保單位應按職工工資的31%為員工繳納。
多位涉稅研究人士表示,從目前的情況看,人力成本占比多的企業面臨的壓力最大。記者查閱某龍頭火鍋企業的招股說明書,發現企業一次性補交了過去三年的五險一金合計近9000萬元。
某互聯網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人工成本約占到總成本的40%,如果社保合規繳納,則人力成本會上升到接近60%。
該負責人和財務以及稅務等核實過,企業為員工繳納的部分平均2000元/人/月。
企業因各地政策、產業等具體情況不同成本會有不同。事實上,企業的主動應對已走在前面。有企業主動尋求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社保籌劃。
江蘇某大型會計師事務所的一位人士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我們出方案,核心在于降低應計繳基數,可以降低企業的社保、公積金以及其他非稅費用。”
一個合規的辦法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如果選擇業務外包或職工工種外包,這種“靈活用工”的方式可以降低22%的社保成本。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有的企業內部開始化大做小,給員工賦能,把雇傭轉為合伙,把工資轉化成內部的分紅等相對合規的方式來降低社保入稅帶來的影響。
上述互聯網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為了增加員工的收入,有企業與員工簽署了兩份用工合同,分屬兩個不同的城市。選經濟發達城市按照最低工資標準開一份工資合同,以滿足員工社保等繳費需求,以解決如就醫、入戶、買房、上學等。而另一份合同,讓同一個員工按照兼職方式從另一個城市的子公司領取報酬。
該負責人表示,“考慮到兼職收入高于工資,因此所有的員工都贊同,其是否年滿12萬元由個人自己申報個稅,與公司無關。”
從國家層面看,怎樣的降費方案才能兼顧到各方利益?
考慮到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由國務院制定(人社部具體管理),因此有江蘇稅務系統的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可以在特定時期由國務院批準減免征收辦法,即執行階段性降低費率。可設計社保費率在幾年內按一定比例減免,比如3年內按70%、80%、90%繳納。或者按企業稅收貢獻設計比例減免社保費率,如可按年度納稅與社保征收基數的比例來計算減免社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