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中國記者獨家獲悉,今天中國證券業協會向部分券商下發《關于有序規范證券公司互聯網證券試點業務的函》,對券商理財賬戶進行規范。具體
券商中國記者獨家獲悉,今天中國證券業協會向部分券商下發《關于有序規范證券公司互聯網證券試點業務的函》,對券商理財賬戶進行規范。具體是:券商不得新增開立理財賬戶,存量理財賬戶資金要逐步納入三方存管體系。
至此,2014年起55家券商陸續獲批的這一創新試點業務正式終結。
叫停理財賬戶
今日,中國證券業協會向部分券商下發《關于有序規范證券公司互聯網證券試點業務的函》,該函指出,鑒于理財賬戶資金不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體系內,缺乏相關法規支持,安全性缺乏保障,為有效保護投資者利益,保障客戶資金安全,根據監管要求,現提出有序規范互聯網證券試點業務的相關要求:
一、已實際展業的互聯網證券業務試點公司不得新增開立理財賬戶。未實際展業的試點公司不得新開展此類業務。
二、已實際展業的互聯網證券業務試點公司應逐步規范存量理財賬戶,參照證券賬戶開立要求補充完善客戶資料,切實做好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資金核查,風險揭示等工作,并加強與客戶間的溝通解釋,引導客戶主動將相關理財賬戶資金納入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監管體系。
三、已實際展業的互聯網證券業務試點公司應于2018年7月31日前,向我會報送有序規范互聯網證券業務的方案,方案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合規總監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四、未實際展業的互聯網證券業務試點公司應于2018年7月31日前向我會報送未開展互聯網證券試點業務并承諾不新開此類業務的承諾函。承諾函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合規總監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這就意味著,2014年中國證券業協會批準的這一創新試點業務正式終結。
理財賬戶并未在業內全面推行
2014年4月4日起,中國證券業協會陸續公布了包括中信證券、平安證券、國泰君安證券等55家券商獲得互聯網證券業務試點資格。
試點業務主要包括將理財類和消費類賬戶與傳統的股票賬戶分開,其中消費類和理財類限于提供場外服務,即“券商理財賬戶”。
“也就是說,如果是在開展理財賬戶的券商開戶,你可以選普通賬戶或者理財賬戶。如果是理財賬戶,買基金等理財產品可以直接使用第三方支付,不一定要再做視頻見證,這樣在整個體驗上,就和線上的各種基金超市類似,比較方便。”上海一家大型券商網金業務人士告訴記者。
“當時的想法是鼓勵券商從提供純粹的交易服務擴展到理財服務,而且第三方銷售公司的賬戶體系比證券公司的三方存管賬戶要簡單一些,理財賬戶的方案就是希望能為券商客戶提供更多便利。”該人士說。
2015年3月2日證券業協會公布了第四批互聯網證券業務試點證券公司名單,此后由于證券市場異常波動,證券公司創新業務受到嚴格監管,互聯網證券試點也不再新批。
不過,券商理財賬戶由于功能弱于傳統證券賬戶,且部署成本較高,至今行業中實際開展的公司并不多。
“大部分理財賬戶的支付以第三方支付為前提,對券商來說成本很高。而且從已經開展該業務的券商實踐來看,對于銷售的幫助并不明顯。而其整體系統的開發運營成本又非常高,所以現在實際開展的公司不多。不過,我了解到平安證券等十幾家券商已經做出來,還有一些券商在準備做。”上海一家中大型券商相關業務人士說。
至于監管為何在此時停止此項業務,不少券商人士表示不太清楚。“這個函發下來之前業內并沒有相關討論,我下午收到之后就趕緊召集同事開會,大家都很意外。”一家券商業務負責人告訴券商中國記者。
有券商高管認為,當時搞互聯網理財賬戶,沒有想到可能會突破保證金封閉運行的規定,所以現在叫停了。
實際上,證券公司在金融產品銷售業務上一直面臨與銀行、第三方基金銷售機構同牌照不同監管的問題。
所謂同牌照不同監管,即證券公司與獨立基金銷售機構、投資咨詢機構等在法規依據上開展相同的業務,適用相同的監管文件,但由于證券公司本身作為機構主體,所受的監管維度更多更復雜,導致實際操作層面,證券公司的獲客和服務受到更多約束。
從機構監管的角度舉例,證券公司每年接受證監會的分類評級,若得分較差,可能影響新業務資質的申請,并且面臨更嚴格的合規檢查。而相較之下,許多擁有單項業務資質的獨立機構則沒有這樣的約束,試錯或違規成本更低。
以金融產品銷售業務為例,證券公司的適當性管理要求是,客戶信息不全,或開戶后在未回訪的情況下不得進行產品銷售,而三方機構則沒有完全按照這一要求執行。
“目前基金銷售業務就存在非常大的不平衡。證券公司的理財客戶需要走非常完善的業務流程,比如視頻見證、三方存管等,但三方就綁銀行卡就行了。證券公司和三方平臺適用的監管文件是相同的,但是競爭卻不在同一個層次上。理財賬戶本來是可以幫助券商突破這一問題的。”滬上一位資深經紀業務人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