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9日,已有65家非上市壽險公司披露2017年4季度償付能力報告。其中,2017年4季度末,約40家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較上年末下降;共有27家
截至2月9日,已有65家非上市壽險公司披露2017年4季度償付能力報告。其中,2017年4季度末,約40家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較上年末下降;共有27家凈現金流為負,總計約-350億元。此外,2017年全年,共有36家盈利,凈利潤總計約300億元;共有29家虧損,總計虧損約65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4季度末,共有27家非上市財險公司凈現金流為負,總計約-77億元。其中,華安農險由于退回增資款,籌資現金流受影響,單家的凈現金流便達-50.69億元。
如果以上述數據估算,2017年4季度末,這54家保險公司的凈現金流約-427億元。對此,必須意識到,保險業正處于防范化解風險攻堅期、多年積累深層次矛盾釋放期和保險增長模式轉型陣痛期的“三期疊加” 階段,一些重點領域和重點公司的風險逐步暴露,各類違法違規亂象叢生,特別是少數問題公司風險、公司治理失效風險、資金運用風險、保險風險、資本不足風險、新型保險業務風險、外部傳遞風險等重大風險因素不容忽視,因此保險業風險防控工作不能有絲毫懈怠。
約40家壽險公司償付能力下降
個別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著實令人擔憂。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不完全統計,在已經披露2017年4季度償付能力報告的非上市壽險公司中,中法人壽、新光海航人壽償付能力依然墊底。
其中,中法人壽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均為-4035.94%,最近一期風險綜合評級為D;新光海航人壽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均為-446.49%,最近一期風險綜合評級為D。這兩家保險公司皆因股東層面的問題所致,此前已有詳細分析,不再贅述。
此外,如果根據《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償付能力達標必須同時滿足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風險綜合評級不低于B級。按照這一標準,最近一期風險綜合評級為C的珠江人壽亦不達標。
整體而言,2017年4季度末,約有40家公司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較上年末有所下降。其中,除上述公司外,渤海人壽、東吳人壽等降幅明顯。此外,約有22家保險公司最近一期風險綜合評級為B。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上的信息顯示,2018年,保監會將啟動償二代二期工程建設,修訂實際資本、市場風險最低資本等規則;完善風險綜合評級(IRR)和償付能力風險要求與評估(SARMRA)等規則。
27家壽險公司凈現金流流出約350億
對于保險公司而言,現金流如同行軍路上的糧草,重要性可想而知。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不完全統計,在已經披露2017年4季度償付能力報告的非上市壽險公司中,共有27家當季凈現金流為負,總計約-350億元。
其中,2017年4季度末,富德生命人壽凈現金流-123.28億元,華夏人壽-97.61億元,珠江人壽-24.14億元,弘康人壽-16.77億元,中華聯合人壽-15.57億元,位列前五。
從上不難發現,這些凈現金流流出大戶,多為曾經依靠資產驅動負債模式名噪一時的保險公司。究其原因,這些保險公司由于目前業務受限,現金流流入減少,滿期與退保等因素導致現金流流出增加,出現了凈現金流為負的現象。
以富德生命人壽為例。富德生命人壽表示,由于2017年業務結構轉型,主動控制躉繳業務規模,做大價值類業務保費,通過存量資產的盤活,釋放投資業務現金流入,支付保險業務現金流出,因此業務凈現金流有所降低。
事實上,影響凈現金流的因素眾多,包括保費收入、退保金、滿期金、生存金,保險賠款、費用等,而監管政策、市場環境、公司治理、聲譽風險等的變化,都有可能影響其流動性。
更為引人關注的是,更大的挑戰正在到來。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發布的《中國保險業風險評估報告2017》顯示,2016年,保險業仍然處于滿期給付高峰期,全年人身險賠付支出合計5307億元,同比增長33.05%,其中超過6成是滿期給付。由于大部分中短存續期產品在2015年和2016年售出,預計兌付將在2018年—2019年達到更高峰,中小人身險公司面臨著不小的退保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