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實施方案》是對海南省2019年發布的《海南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實施方案》的補充,在總體目標、時間節點、職責分工上兩者保持基本一致,結合前期階
海南省生態環境廳1日介紹,海南進一步補充“禁塑”實施方案,提出將新增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的內容,包括全省范圍所有賓館、酒店、民宿等場所到2022年底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根據海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的《海南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補充實施方案》(簡稱《補充實施方案》),海南將禁止生產、銷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禁止餐飲堂食服務中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不包括預包裝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0年底,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塑料棉簽;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到2022年底,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全省范圍所有賓館、酒店、民宿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提供自助購買機、續充型洗潔劑等相關服務。
《補充實施方案》是對海南省2019年發布的《海南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實施方案》的補充,在總體目標、時間節點、職責分工上兩者保持基本一致,結合前期階段“禁塑”工作開展情況,對部分禁塑工作安排“拓寬”和作出新的部署。
《補充實施方案》明確,在推動替代品產業發展方面,海南要求推廣使用替代產品,加強可循環、易回收、全生物降解材料替代產品研發,降低應用成本,有效增加綠色產品供應;大力推廣可重復使用的環保布袋、紙制品、植物纖維等非塑制品和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在農業領域加大全生物降解地膜試驗示范力度,逐步開展全生物降解地膜的推廣應用。此外,還明確要發展生物降解材料產業、培育優化新業態新模式等。
海南要求嚴格“禁塑”執法監督,嚴格管控入島環節;明確監管重點行業和對象;加強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處置等環節的環境監管,依法查處違法排污等行為,持續推進廢塑料加工利用行業整治。
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土壤和農村環境管理處有關負責人介紹,該省將動態增補禁塑名錄清單,以有力銜接、支撐、進一步推動落實禁塑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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