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相關負責人指出,近年來,我國在線旅游市場快速增長,在線旅游企業和平臺的數量不斷增多,促進了旅游消費。但同時,一些在線旅游經營者上線不合規旅游產品,擾亂市場秩序
記者8月31日獲悉,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印發《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將于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悉,《規定》填補了在線旅游領域立法的空白,將不合理低價游、評價權保障、旅游者信息使用等熱點納入監管,旨在規范在線旅游市場秩序,促進在線旅游行業可持續發展。
文化和旅游部相關負責人指出,近年來,我國在線旅游市場快速增長,在線旅游企業和平臺的數量不斷增多,促進了旅游消費。但同時,一些在線旅游經營者上線不合規旅游產品,擾亂市場秩序,侵害游客合法權益,給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帶來了負面影響,加強法治建設、強化行業監管、規范市場秩序成為社會共識。此外,隨著《旅游法》《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等法律的頒布實施,出臺《規定》的上位法基礎初步完備,立法時機基本成熟。
據介紹,《規定》把“保障旅游者合法權益”作為首要立法目的,明確回應近年來社會反映的熱點、市場監管的難點、行業發展的痛點。
在壓實平臺企業責任方面,《規定》遵循“政府管平臺,平臺管供應商”基本思路,要求在線旅游平臺經營者堅守人身財產安全、信息內容安全、網絡安全等底線,誠信經營、公平競爭,承擔產品和服務質量責任,切實維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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