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南省交通運輸廳轉發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瓊交運管【2019】59號)文件精神
根據《海南省交通運輸廳轉發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瓊交運管【2019】59號)文件精神,自2019年起,海口市新增或更換的網約車將100%使用清潔能源車輛。
結合即將發布的《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發展規劃》及《海口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和租賃小客車運力規模動態調整實施方案》相關要求,海口市交通運輸和港航管理局決定從2019年1月22日起停止辦理燃油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許可業務,存量的清潔能源和新能源車輛按《海口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要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