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給錢,就差評?曾在網絡上濫用評價權利的杜某、邱某、張某三人,在遭到刑事制裁后,又面臨著來自電商平臺的民事追責。11月8日,全國首例電
不給錢,就差評?曾在網絡上濫用評價權利的杜某、邱某、張某三人,在遭到刑事制裁后,又面臨著來自電商平臺的民事追責。
11月8日,全國首例電商平臺訴差評師案在江蘇省海門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阿里巴巴以侵權為由,將上述三名利用惡意差評敲詐商家、已被刑事判決的“差評師”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賠償1元,并在淘寶網主頁賠禮道歉。庭審全程進行了網絡直播。
(圖說:11月8日,電商平臺訴差評師案開庭審理。)
2017年4月,杜某、邱某、張某三人利用賣家非常在意差評的心理,通過購物惡意寫入虛假差評、再以刪除差評為要挾,向賣家索取錢財。阿里巴巴安全部在接到商家舉報后,協助警方偵破此案。
據警方調查,三人在開展差評進行敲詐勒索一事上分工明確:杜某負責在網上挑選店鋪和商品,由邱某購買商品、收貨,直接給店鋪差評,再由杜某聯系商家;杜某在與商家搭上線后,便開始索要錢財、討價還價,讓商家要么“花錢消災”、要么“更多的人來給你差評”;邱見有利可圖,便拉著弟媳張某一起參與。
落網前,三人共敲詐勒索了5位商家,每筆600-8800元不等,共計2萬余元。令人意外的是,本案中的邱某竟是江西的一名公務員,本想靠這個兼職賺點小錢,沒想到走上犯罪道路。2017年7月,警方將正在機關大院辦公的她帶上警車。
2017年11月,海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杜某等三人緩刑,并處罰金。在海門法院做出刑事判決后,今年8月,阿里以杜某三人向評價系統中惡意注入虛假數據、損害了阿里對評價數據所享有的權利,涉嫌侵權為由,又向海門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向三被告索賠1元,并在淘寶網主頁向廣大商家致歉。
“杜某等三人的行為,不僅直接損害被敲詐的商家權益,也侵犯了阿里對評價數據所享有的合法權益,更為嚴重的是誤導了消費者,破壞了良好的營商環境。”11月8日上午,在海門法院的庭審現場,原告阿里巴巴方面表示。
庭審現場,邱某、張某到庭應訴。在法庭上,邱某和張某沒有異議,并一度哽咽,“我們認識到自己的差評行為對于原告和賣家的權益確實有損害,愿意向原告賠償和道歉,以此為教訓”。
“阿里打1元官司、要求被告上淘寶致歉,并非為了賠償,更是為了警示惡意行為,明確各方在電商平臺交易活動中的行為邊界。”阿里巴巴集團高級法務專家張譯文指出,訴訟本身是提高差評違法成本的一種方式,對差評師而言,涉訴后要應訴本身就是一種成本和心理震懾。
由于網上有海量商品信息,現在很多消費者網上購物選擇商品時,都習慣先看看其他消費者的購物評價,信用評價系統便成為消費者決策的重要參考之一;而惡意差評的存在,卻會給原本客觀呈現給消費者的評價內容造成污染,侵害了其完整性和真實性。
原告阿里巴巴方面表示,三被告這種虛假的評價數據對原告評價系統中多年來基于真實的消費而形成的評價數據構成了污染。過去幾年,互聯網從“數據”到“大數據”經歷了“量”的變化,如今,“數據”開始往“可信數據”的方向發展,“可信數據”將越來越成為互聯網行為核心的競爭力。
原告主張,對“可信數據”最大的損害莫過于故意違反數據產生規則,使數據庫中加入不可信數據。這種侵害數據信息的行為構成了侵權。
據阿里巴巴方面透露,自2017年開展打擊惡意行為專項行動以來,阿里已經配合多地公安機關破獲20余起利用惡意差評對商家進行敲詐的案件。
張譯文表示,未來阿里還將聯合受害商家共同起訴。據了解,目前阿里已經在杭州互聯網法院起訴了另一個被刑事處罰的差評師團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