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今天發表聲明,將虛擬資產投資組合管理公司及虛擬資產基金分銷商納入證監會的監管范圍。同時提出有關可能規管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的概念
證監會今天發表聲明,將虛擬資產投資組合管理公司及虛擬資產基金分銷商納入證監會的監管范圍。同時提出有關可能規管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的概念性框架。鑒于虛擬資產對投資者造成重大風險,證監會將在其監管權力范圍內采取多項新措施,以保障投資于虛擬資產投資組合或基金的人士。
證監會將對現正管理或計劃管理投資于虛擬資產的投資組合的公司施加發牌條件,不論這些虛擬資產是否符合「證券」或「期貨合約」的定義。
證監會在給予業界通函內提供了詳盡指引,并提醒那些分銷投資于虛擬資產的基金的公司須獲證監會注冊或規管,以及在分銷這些基金時須符合證監會的監管規定,包括為客戶提供合理適當建議的責任。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今日公布的措施容許證監會以某種形式對虛擬資產基金的管理或分銷作出規管,使到投資者的利益能夠在基金管理、基金分銷或同時兩個層面得到保障。
根據聲明內公布的框架,證監會將會在其監管沙盒內,探索虛擬資產交易平臺是否適宜受到規管,并會觀察有意從事有關業務的平臺營運者在沙盒環境中的運作情況,以及它們能否符合建議的監管規定。
如證監會在此階段結束時認為適宜對平臺營運者作出規管,便會考慮發出牌照及對它們進行密切監察。另一個情況是,證監會可能認為由于無法充分處理所涉及的風險,以及不能確保投資者會得到保障,故不應發出牌照。
證監會正密切留意虛擬資產的發展,并可能在適當時候發出進一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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