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16日發布公告,決定自6月23日起對原產于美國、沙特阿拉伯、馬來西亞和泰國的進口乙醇胺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商務部。(資料圖)中
中國商務部16日發布公告,決定自6月23日起對原產于美國、沙特阿拉伯、馬來西亞和泰國的進口乙醇胺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商務部。(資料圖)中新網記者 金碩 攝
2017年10月30日,中國對原產于美國、沙特阿拉伯、馬來西亞和泰國的進口乙醇胺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商務部初步裁定上述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中國乙醇胺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并決定對原產于美國、沙特阿拉伯、馬來西亞和泰國的進口乙醇胺產品實施保證金形式的臨時反傾銷措施。
根據裁定,自2018年6月23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美國、沙特阿拉伯、馬來西亞和泰國的乙醇胺產品時,應依據裁定所確定的各公司傾銷幅度(11.7%-97.3%)向中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其中,對美國公司征收保證金比率自75.3%到97.3%不等,對沙特阿拉伯公司比率自11.7%-18.7%不等,對馬來西亞公司比率自18.3%-20.3%不等,對泰國公司比率為37.6%。
乙醇胺廣泛應用于工業清洗、氣體凈化、農藥及醫藥、日用化工、紡織印染、建筑建材、金屬加工等行業。(完)(記者 李曉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