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開展全國涉企收費專項檢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各地于今年5月至11月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檢查
5月28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開展全國涉企收費專項檢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各地于今年5月至11月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各類涉企違規收費行為。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執行情況、企業反映比較突出的問題、物流領域相關收費、融資過程相關收費將是此次重點檢查的方向。交通、住建、自然資源(國土)、商業銀行、稅務、生態環境(環保)等部門將是重點檢查行業。
《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重點圍繞四個方面開展檢查,包括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執行情況、企業反映比較突出的問題、物流領域相關收費、融資過程相關收費。
其中要求各地對照涉企收費目錄清單,重點查處未按規定進行收費公示、公示內容不規范,繼續收取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自行提高收費標準、延長收費時限、增加收費頻次等各類違規收費行為;重點查處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電子政務平臺有關收費和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等方面的違規收費;重點查處鐵路、港口、公路等領域擅自設立收費項目、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等問題;重點查處商業銀行利用貸款強勢地位捆綁強制收費,只收費不服務少服務,將信貸業務中開展的盡職調查、貸款發放、支付管理、貸后管理等應盡的工作內容轉變為收費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