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博上,山東聊城大學學生寫下一封救助信。信中寫道被學校強迫實習了一個星期,不止一次有了想死的念頭。這位學生告訴記者,學校要求數百
在微博上,山東聊城大學學生寫下一封“救助信”。信中寫道“被學校強迫實習了一個星期,不止一次有了想死的念頭”。這位學生告訴記者,學校要求數百名大三同學,寒假期間到昆山康佳電子有限公司、蘇州佳世達科技有限公司實習。
高校強制學生“實習”打工 不實習沒畢業證
名義上是實習,實際上則是通過與勞務中介簽協議,把學生“賣”給工廠流水線當工人。勞動強度大,工資待遇低,不少學生質疑學校將實習課程變為撈錢項目。校園實習為何變了味?還有多少學生“被實習”?
山東聊城大學2015級安全工程專業的一位學生,在一天的“實習”結束之后,錄了一段視頻放在網上。視頻里顯示,夜晚,不少學生模樣的工人頭戴工作帽,身穿淺色工服,他們在流水線上躺著一排黑色平板電視“上螺絲”。
該專業另一位學生在微博上求助說,“如果我不在人世了,請聊城大學給我說法!”,他說:在期末考試前幾天,實習負責人張春雷老師開了動員大會,“會上一個勁地吹噓公司的好,并向大家作出承諾:一天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沒有夜班,最晚下班時間不超過晚上八點,加班工資翻倍”。但到了才發現,“工作內容和時長令人崩潰”,就是在流水線上安裝電視零件。
很多學生表示連續上夜班身體受不了,紛紛拒絕實習。但是學校的老師“軟硬兼施”,說實習是一門必修課,不實習沒法領畢業證;還暗示將來老板和導師都不愿要“受點罪”就發牢騷的學生。
學校強制或隱性強制在校學生實習的惡性事件近年來時有發生,學生工群體權利保障問題日漸突出。一些中等職業學校把本應接受全日制教育的低年級學生送往工作強度較大的工廠,使學生成為廉價甚至免費的勞動力,導致學生各項勞動權益難以得保障,一些中職學校甚至還與企業勾結,從“學生工”身上獲利。
“校企結合”隱藏巨大利益鏈
事實上,職業、技能院校的學生進入企業實習,正是當前職業教育"校企結合"的題中之義。自2005年國務院下發《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培養模式即是中國職業教育的發展方向。
按照相關文件的規定,中等職業學校在校學生最后一年要到企業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高等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實訓時間則不少于半年。而相關政策在要求企業承擔起學生實習責任的同時,并未給予企業相應的資金和優惠,權利義務不對等的情況下,企業普遍缺乏接收實習生的動力。
但是在2011年,由北大、清華等高校的師生參與完成,全名為《西進——富士康內遷調查報告》中指出,許多和富士康簽訂了協議的職業技術學校實際上已經變身為勞動中介機構:這些學校的學生在匆匆一年或者兩年的學習之后,就被送到了富士康這類工廠,學生們名義上為實習,但基本上已經成為和學校脫離關系的"工人"。而這些學校卻依然收取學費并獲得國家的財政撥款。
《河南理工大學強迫學生實習》稿件中,勞務公司的相關人士也提及,"校企合作"隱藏著巨大的利益鏈:“雖說是校企合作組織學生實習,但是對于工廠來說,不管是勞務公司組織的學生還是學校組織的學生,都得向組織者支付勞務中介費。只是學校組織的學生多,里面的利潤更加可觀。”
高校應嚴格依照學生實習管理規定
對于高校的實習管理,早在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門就聯合印發了《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其中強調全過程管理,突出實習的教育教學屬性,對一些重點環節,如實習協議、實習報酬、禁止事項等作了強調和細化,要求職業院校應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與實習單位共同制訂實習計劃,實習崗位應符合專業培養目標要求,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另外,明確指出學生經本人申請,職業學校同意,可以自行選擇頂崗實習單位。
對此,山西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副教授李海云認為,不管是否是職業學校,民辦還是公辦,都應該依照該管理規定。她表示,一些學校把學生作為利益獲得的工具和廉價勞動力,造成了極為負面的影響。
她建議:學校實習應該有統一的原則和基本要求,同時對于學校的校長等高層管理人員的資質要有培訓和考核,及時監督和提醒。另外,上級教育管理部門也可以成立相應的實習監管部門,對所屬學校的實習進行實時監督。
關鍵詞: 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