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買的房子,至今竟然還沒交付……誰來買單?
近日,福州瀚城國際的業主致電《現場馬上辦》說,2009年購買了瀚城國際的房子,然而交房日期卻一拖再拖,到現在,十三年時間過去了,房子竟然還沒有交付……
約定2010年交房 至今仍未交?
(資料圖片)
業主:開發商一再失約
瀚城國際位于福州五四路與二環路交叉口,根據2009年簽訂的購房合同,開發商“福建海富房地產有限公司”本該在2010年12月31號前交房,不料,約定的交房日期到了,業主等來的卻是開發商資金鏈出現問題和樓盤停工的消息。
瀚城國際業主許先生說,2010年底的時候,開發商并沒有通知交房,之后便再也聯系不到開發商了,原來的售樓人員也辭職了。2012年,許先生向福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開發商立即交付房屋,并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2013年,福州仲裁委員會對這一案件作出裁決。
許先生說,仲裁判決贏了,開發商要按購房合同履行條約,按照合同約定,假如逾期交房,開發商每天需要支付相對應的違約金,但事情卻不了了之。在有關部門的介入下,這件事情一度有了轉機。2018年,開發商與許先生簽訂補充協議書,雙方約定,開發商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向許先生交付房屋,許先生則不再向開發商主張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然而最終開發商還是失約了。
2021年樓盤具備交房條件
2023年21戶取得不動產證
竟還拿不到房?
2021年,福州市城鄉建設局答復業主,“瀚城國際已經通過驗收,符合交房條件”。然而,業主們至今也沒有接到開發商的任何交房通知。
瀚城國際小區有近800套房子,其中,還有不少未售出的房子或是被法院查封抵押的房子。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子的有158戶,在有關部門的協調幫助下,去年底,開發商給這158戶業主辦理了總登,今年2月,有21戶業主已經取得了房子的不動產權證,可即便如此,他們依然拿不到房子。
2022年5月福州市城鄉建設局回復給業主的材料中顯示,“因項目工程款糾紛等問題現仍在司法訴訟中,施工單位拒絕退出項目現場?!?/p>
公益律師林姝宜表示,福州瀚城國際的這158戶業主是和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開發商有向業主交房的義務。雖然2018年開發商與業主們曾簽訂了一份補充協議書,但由于開發商依然沒能按時交房,因此,這些業主可以繼續按照當初的購房合同約定,向開發商主張違約責任。合同里有約定交付時間,超過交付時間還未交付房屋的話,就要向業主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向業主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從應當交付之日起到實際交付之日止)。
承建商:沒拿到工程款 不能給鑰匙
開發商:我們現在沒有欠承建商錢
那么,事情為什么會發展到如此局面呢?記者聯系雙方后,承建商“福建華航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表示未收到工程款,就無法將鎖匙給到開發商;而開發商“福建海富房地產有限公司”卻表示已經付了,并沒有欠承建商錢。
一邊是承建商主張沒拿到工程款,拒絕交付房子,另一邊是開發商拿不到房子,無法交付給購房業主,這件事情難道真的沒有其他解決辦法了嗎?記者也咨詢了公益律師。
林姝宜律師表示,根據合同的相對性,業主跟承建商之間是沒有直接的法律關系的,所以還是要承建商跟開發商之間妥善處理他們之間的債務關系,因為涉及業主權益,可以以開發商其他現有的房屋進行一個債務抵押,然后承建商也退一步,讓廣大的業主盡快能夠辦理一個交房的手續。
距離福州瀚城國際業主買房之初,已經過去十四年,業主們的心情,可以想象,是真不好受。眼下,開發商與承建商之間的經濟糾紛,顯然已經影響到了業主們的合法權益。雖然開發商和承建商各自有各自的委屈,但是,業主們真金白銀的付出又該由誰買單?業主們的合法權益又該由誰來保障?我們希望,開發商和承建商能夠心平氣和地溝通,盡快協商解決。對于這件事,《現場馬上辦》也將繼續關注。
來源:福建臺融媒體資訊中心《現場》
記者:黃澍、張耘祎
編輯:林婉瑩
審核:盧和光、王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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