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園不超6億可轉債獲上交所通過東方投行建功
北京4月21日訊上交所上市審核委員會2023年第28次審議會議于昨日召開,審議結果顯示,浙江李子園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李子園”,605337.SH)再融資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會議現場問詢的主要問題
請發行人代表結合行業特點、競爭優勢、市場占有率和經營業績,以及五大生產基地的產能利用率、產銷率和對應銷售區域等,說明前次募投項目未達預期的具體原因,本次募投項目的合理性及產能消化的具體措施,相關風險是否充分揭示。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需進一步落實事項
請發行人在募集說明書重大事項提示中補充披露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達預期的風險。
李子園于2023年4月13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上會稿)顯示,公司本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總額(含發行費用)不超過60,00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募集資金擬投資于年產15萬噸含乳飲料生產線擴產及技術改造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李子園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證券類型為可轉換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該可轉債及未來轉換的公司A股股票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可轉債按面值發行,每張面值100元,共計發行不超過600萬張。
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具體發行方式由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對象為持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證券賬戶的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投資者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向公司原股東實行優先配售,原股東有權放棄配售權。向原股東優先配售的具體比例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發行時具體情況確定,并在本次發行的發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A股股東優先配售之外和原A股股東放棄優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網下對機構投資者發售和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網上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余額由承銷商包銷。具體發行方式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在發行前協商確定。
李子園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采取余額包銷的方式承銷。保薦代表人為盛佳玉、邵荻帆。
李子園于2021年2月8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3,870.00萬股,公司股東不公開發售股份,公開發行的股份不低于本次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的25.00%,發行價格為20.04元/股,保薦人(主承銷商)為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張士利、戴中偉。
李子園上市募集資金總額77,554.80萬元,募集資金凈額為69,072.30萬元。公司2021年1月26日披露的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擬募集資金69,072.30萬元,分別用于鶴壁李子園食品有限公司、云南李子園食品有限公司、浙江李子園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日,李子園披露的2022年度業績快報公告顯示,2022年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40,372.25萬元,同比下降4.49%;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2,236.03萬元,同比下降15.29%;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18,886.16萬元,同比下降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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