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業遺產管理辦法有了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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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16訊(記者 殷俊紅)為加強國家工業遺產管理,弘揚工業精神,發展工業文化,提升中國工業軟實力和中華文化影響力,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修訂印發《國家工業遺產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適用于開展國家工業遺產認定、保護管理、利用發展、監督管理工作。
國家工業遺產是指在中國工業長期發展進程中形成的,具有較高的歷史價值、科技價值、社會價值和藝術價值,經工信部認定的工業遺存。
國家工業遺產核心物項是指代表國家工業遺產主要特征的物質遺存和非物質遺存。
《管理辦法》明確了國家工業遺產突出保護利用的重點區域,同時強調遺產利用應注重生態保護、整體保護、周邊保護,以自然人文和諧共生的理念,實現動態傳承和可持續發展。
《管理辦法》提出,鼓勵和支持大運河、黃河、長江沿線城市和革命老區、老工業城市通過國家文化公園、工業遺址公園、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建設和老工業城市搬遷改造,系統性參與國家工業遺產保護利用。
在“認定程序”章節,《管理辦法》參考借鑒世界文化遺產評價標準等經驗做法,細化完善國家工業遺產認定評價的標準和指標,并重新整合了國家工業遺產認定條件。
工信部2018年印發《國家工業遺產管理暫行辦法》,先后發布5批194項國家工業遺產。為更好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傳承弘揚工業精神、發展工業文化,工信部對《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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