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排放水污染物,法律適用困惑如何解?
◆蔡穎慧
(相關資料圖)
2022年6月,某生態環境執法大隊收到監測部門移交的某公司廢水在線監測數據異常情況報告單。報告單顯示,在某日17時至19時,這家公司污水處理站總排口(DW011)站點的COD小時值濃度超標。執法人員根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以涉嫌“超過許可排放濃度排放污染物”為由,發起立案調查。
有執法人員提出,根據《水污染防治法》,這家公司的行為同時涉嫌“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水污染物”,應以超標排污為由,發起立案調查。
一線執法人員常常有類似困惑。當查出違法排放水污染物時,到底該適用《水污染防治法》還是《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為厘清二者關系,筆者結合此案進行分析。
一方認為,此案適用《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條規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并規定了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處罰。“《水污染防治法》是具有更高效力的上位法,應當上位法優先。”
另一方認為,此案適用《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杜盼墼S可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排污單位應當遵守排污許可證規定,按照生態環境管理要求運行和維護污染防治設施,建立環境管理制度,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第三十四條規定,超過許可排放濃度、許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啊杜盼墼S可管理條例》規定的法定罰款下限高于上位法,應處罰較重優先?!?/p>
在此案實際辦理中,環境執法機構在認真分析、征詢專家意見、參考生態環境部典型案例的基礎上,適用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有關規定。
一是因為適用《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并未突破上位法的規定。
二是因為適用《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符合《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同一個違法行為違反多個法律規范應當給予罰款處罰的,按照罰款數額高的規定處罰。
三是因為適用《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符合“一證式”監管要求?!渡虾J泄潭ㄎ廴驹瓷鷳B環境監督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重點監管和一般監管對象中,對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固定污染源主要實施依證監管,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未核發排污許可證的固定污染源,實施依法監管。
值得注意的是,生態環境部于2021年11月17日公布的“各地排污許可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第一批)”中,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鑫諾陶瓷有限公司超許可排放濃度排放大氣污染物案也適用《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此案例具有明確的指導意義。
當然,如果當事人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或者排污許可證未明確規定許可排放濃度限值的違法排放行為,仍應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進行查處。
作者單位: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執法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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