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琪”祛斑美容引糾紛被消委會約談
■本報記者 劉文新 文
(相關資料圖)
重慶消費者張女士到當地一家永琪美容美發店(以下簡稱永琪美容店)做祛斑美容,沒想到臉上的斑點反而更多了,還出現了過敏反應。重慶市九龍坡區消委會調查發現,該美容店在產品促銷、合同條款等方面均存在問題,于近日對其進行約談,并依法向其發出消費維權建議函。
宣稱祛斑“10年不反彈”
2022年9月22日,張女士在朋友的介紹下,來到位于重慶市九龍坡區石坪橋的永琪美容店做祛斑美容。工作人員向張女士介紹,該美容店祛斑效果好,主要是通過生物酶技術提取表皮層斑點,再用修護液把皮膚基底層的黑色素排出,以達到徹底祛斑的功效,保證10年不反彈且不傷害皮膚。
張女士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她和上述美容店簽署了專業祛斑服務協議書,協議書上的甲方即治療方是“香港疲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但公章名稱卻是“永琪(上海)美容美發連鎖經營機構”,公章上還標注“僅限內部使用,其他無效”字樣。協議書第七款是甲方的承諾“不祛斑全額退款”。
祛斑無效果 消費者退款難
張女士支付了祛斑(全臉色素管理)費1.2萬元,另外支付了產品費用5174元。在祛斑過程中,美容店工作人員在張女士臉上敷上一種藥液,張女士詢問用的是什么藥液,工作人員稱是美容店內部使用的藥液,但沒有讓張女士查看相關產品說明。
隨后,工作人員用注射針頭將藥水點到張女士臉上。張女士不能肯定工作人員有沒有用針頭刺破皮膚,但臉上有明顯的刺痛感。張女士介紹說,第二天上午,她到美容店進行臉部美容修復,美容店贈送了幾瓶修復液及精華液產品。當天下午,張女士因工作原因離開重慶,這期間,她嚴格按照美容店“顧客須知”要求,擦試藥液、進行“治斑”護理,并在規定時間內將臉部照片發給美容店告知祛斑狀況。
然而,15天后,張女士臉上的斑點并沒有脫落,反而更多了,臉上還出現過敏反映,既癢又痛,難以忍受。
張女士對永琪美容店的技術水平表示懷疑,提出終止服務協議,要求全額退款。永琪美容店雖然同意退款,但要求張女士必須到美容店辦理。當時,張女士因疫情防控原因無法回到重慶,多次溝通后美容店仍拒絕退款。無奈之下,張女士通過電話向九龍坡區消委會投訴。
消委會調解退款并約談建議整改
九龍坡區消委會調查發現,永琪美容店注冊的字號名稱為“九龍坡區榮研美發店”,為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合同中沒有產品名稱、服務周期、違約責任等內容。美容店在亮照經營、服務促銷、消費憑證等方面也存在問題。經過調解,美容店于2023年2月9日給張女士退款1.6萬元。
2月10日,九龍坡區消委會圍繞這起美容糾紛舉辦了醫療美容消費維權專題座談會,并依法對永琪美容店進行了約談。
九龍坡區消委會秘書長陳涌詳細介紹了糾紛發生的原因、調解過程、處理結果,列舉了永琪美容店存在的問題,當場向其發出消費維權建議函,內容包括美容店應主動向消費者提供規范的服務合同,明確服務事項、產品名稱、服務周期、違約責任等內容;主動向消費者亮明營業證照;規范消費憑證的使用,明確消費主體;規范營業人員促銷行為,杜絕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
座談會上,與會代表對當前美容消費領域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探討,并提出消費維權建議。九龍坡區衛生健康委法規監督科科長王素彬介紹了生活美容和醫療美容的法律界定,提示美容美發店如果沒有相關資質,違規開展醫療美容服務,很容易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重慶興勝律師事務所律師宋明洋認為,永琪美容店與張女士簽訂的專業祛斑服務協議書中,無論是“香港疲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還是“永琪(上海)美容美發連鎖經營機構”,均未經過注冊登記,美容店沒有表明其真實的字號名稱,明顯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一條關于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的規定。
九龍坡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周彤綱建議,下一步,可以積極探索檢察機關與消委會合力維護美容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新路徑,并建立完善消費公益訴訟工作協作機制。
九龍坡區消委會副會長、區市場監管局行政執法支隊隊長雷昌禮表示,九龍坡區消委會應繼續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作,形成消費維權長效機制,共同做好消費維權工作。
2月13日,永琪美容店向九龍坡區消委會提交了整改方案,表示將主動明確消費者接受服務事項、產品名稱、服務周期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