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天眼查APP信息顯示,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于10月12日新增數個裁判文書,文書標題為珠海格力電器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其他一審行
10月12日,天眼查APP信息顯示,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于10月12日新增數個裁判文書,文書標題為珠海格力電器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其他一審行政判決書,被告皆為國家知識產權局。
此案的爭議焦點在于格力色界手機商標是否違反了商標法,以及其商標與哪些商標構成近似。
根據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信息,國家知識產權局曾判定,“格力色界”商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與等公司注冊商標構成近似商標,并駁回了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但格力一方提供多種材料佐證,該商標為其獨創,請求法院判令被告重新作出決定。
針對該訴訟,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于2020年6月17日作出判決書,判決結果如下:
一、撤銷被告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的商評字[2020]第46694號《關于第34691811號圖形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
二、被告國家知識產權局就原告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針對第34691811號圖形商標提出的駁回復審申請重新作出決定。
2020年6月28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再度作出判決,判定駁回原告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目前,“格力色界”商標狀態顯示“撤銷/無效宣告申請審查中”。
天眼查APP顯示,格力色界是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注冊的商標,其國際分類為09類科學儀器,產品主要為格力手機系列中的第三代手機。2019年,該商標被宣告無效。
2017年6月,格力發布格力手機·色界,定價3200元。這款手機甫一發布,就遭到處理器落后、競爭力弱的質疑,銷量始終不佳。但董明珠仍多次在公開場合強調,格力手機沒有失敗,5G和折疊手機都會做。
截至界面新聞發稿,格力尚未就“色界”手機商標問題作出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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