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日從吉林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發布會上獲悉,吉林省公安廳新近出臺十五條措施,以更好促進該省民營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營造親商、
記者4日從吉林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發布會上獲悉,吉林省公安廳新近出臺十五條措施,以更好促進該省民營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營造“親商、安商、護商”的良好氛圍。這其中,有多條措施可給境外人員帶來便利。
吉林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劉培柱在會上介紹,“十五條措施”中,包括放寬民營企業員工落戶和聘雇外國人停居留政策、簡化民營企業辦理赴港澳商務簽注和口岸簽證手續、設立民營企業證照辦理“綠色通道”、拓寬公安業務網上服務領域等內容。
劉培柱表示,在吉林省民營企業工作兩年以上的外國人,屬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依據企業勞工合同,可簽發與合同期限一致的工作類居留許可。民營企業邀請、聘雇境外人員到吉林省從事商務活動的,可在網上備案,并在辦理口岸簽證時,提供受理、審批、簽發、通關一次性辦結服務。
此外,“十五條措施”中還規定,對于到民營企業實施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眾斗毆、惡意阻工、暴力討債,黑惡勢力實施強攬工程、強買強賣、串通招投標,侵犯民營企業的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秘密,以及高利轉貸、票據詐騙等抬高民營企業融資成本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要及時立案偵查,依法嚴厲打擊。
劉培柱表示,吉林省公安廳相關部門警種在深入調研基礎上,經過逐條研究討論,最終形成這“十五條措施”,希望為民營企業發展壯大創造良好的政務環境和營商環境,為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經營保駕護航。(完)(孫博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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